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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安保人员 如何应对恶性伤人事件?

2024-11-27 13: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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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环境下,问题始终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而安保人员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力量,肩负着重大的责任。

尤其是在面对恶性伤人事件时,安保人员的应对能力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以及社会的稳定。那么,作为安保人员,究竟该如何应对恶性伤人事件呢?

一、恶性伤人事件剖析

01事件特征梳理.

回顾近期典型案例,这些恶性伤人事件通常具有以下显著特征。

其一,突发性强,往往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瞬间爆发,让周围人员措手不及。

例如,在南昌红谷滩杀人案中,犯罪嫌疑人万某鹤在人流密集的商业街道上突然拔刀,毫无缘由地刺向一名年轻女子,现场群众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应,女子不幸遇害。

其二,随机性大,作案地点和目标选择无明确规律可循。无论是繁华的商业步行街宁静的校园,还是居民小区,都有可能成为案发地,受害者也多为普通无辜民众。

像陕西米脂砍杀学生事件,犯罪人赵某在学校门口附近持刀疯狂砍杀放学的学生,导致多名学生伤亡,而这些学生与他并无特定仇怨。

其三,暴力程度高,犯罪嫌疑人多使用刀具、钝器等凶器,手段残忍,对受害者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甚至危及生命。如辽宁大连宝马撞人案,犯罪嫌疑人刘某驾驶宝马轿车在斑马线上加速冲撞行人,造成多人死伤,其行为恶劣,社会影响坏。

02犯罪心理浅析

深入探究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动机,我们发现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个人恩怨报复,因与特定个人或群体产生矛盾冲突,进而将仇恨发泄到无辜人员身上。例如,福建南平校园惨案中,犯罪者郑某因个人生活受挫、与他人产生纠纷,心生怨恨,便手持利刃闯入校园,对毫无防备的小学生痛下杀手。

安保人员

二是对社会不满的宣泄,这类人可能由于生活挫折、经济困境或对社会某些现象不满,从而产生报复社会的扭曲心理,试图通过伤害他人来引起社会关注。

三是精神疾病诱发,部分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疾病,在病情发作期间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导致暴力伤人事件发生。例如,北京大兴摔童案中,犯罪嫌疑人韩某因患有精神疾病,在发病时将一名女童从高楼扔下,其行为令人痛心疾首。

了解这些犯罪心理,有助于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敏锐察觉潜在风险,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二、风险预警与识别

01人员风险迹象识别

在日常安保工作中,我们要时刻留意人员的异常行为表现。

比如,那些在特定区域长时间徘徊、眼神游离不定、神情紧张焦虑的人,可能存在不良企图。曾经在昆明火车站暴恐事件中,恐怖分子在作案前数小时一直在火车站广场附近徘徊,不时窥探周围环境,但其异常行为未被及时察觉。

此外,着装与季节或环境明显不符且携带大件包裹或可疑物品的人员也需关注。

还有,若有人言语偏激、情绪激动,频繁发表威胁性言论,如扬言要“报复社会”“制造大事件”等,立即引起警惕,并采取相应措施,如上前询问、安抚情绪,同时通知警方。

02环境风险评估要点

对我们负责的安保区域环境进行细致的风险评估是预防恶性伤人事件的重要环节。

首先,要检查监控设备是否存在盲区,照明设施是否充足,特别是一些偏僻的通道、角落,若光线昏暗且监控覆盖不到,很容易成为犯罪滋生的角落。

例如,重庆幼儿园砍人事件就发生在监控盲区的幼儿园操场一侧,给案件侦破和现场处置带来困难。

其次,人员疏散通道需要保持畅通无阻,出口标识要清晰醒目,应急照明设备应能正常运行。否则,一旦发生紧急事件,人员无法及时疏散,将会造成严重的伤亡后果。

再者,要留意周边社会环境的变化,如附近社区治安状况是否恶化,有无大规模群体活动可能引发人流聚集等情况,综合考量这些因素,提前制定应对预案,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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