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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安保要求是什么?

2022-02-28 10: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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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安保要求是什么?

  第十六条年满十八周岁、身心健康、品德良好、中学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取得保安员证书,从事保安工作。申请人在指定区域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公安部门审查合格,经认证符合规定标准,并保留指纹等生理、生物特征的,应当出具安全证书。国务院公安机关应当采取具体措施,获取和保留保安人员的指纹识别等人体生物特征。(一)受过拘留教育、因戒毒、拘留、康复被强制隔离或者在治安场所被拘留三次以上的; (二)因过失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治安执照三年以下的; (四)两次被吊销治安执照的。

  第十八条保安服务单位应当招聘符合保安标准的保安人员担任保安人员,并与按照有关规定招聘的保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保安人员、保安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障。安全服务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服务岗位的要求,定期进行法律、法规、职业安全技能和技术培训。第十九条保安服务单位应当对保安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发现保安人员考核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管理计划,必须解除聘用合同的,应当依法处理。第二十条安全服务单位应当根据安全岗位的风险等级,为安全人员购买商业意外保险。保安人员在工作中死亡或者受伤的,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工资; 死亡时被确认为烈士的,按照国家关于烈士的有关规定支付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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